新京報快訊(記者 何強)“有些民營企業(yè)家犯罪就是行賄,只要配合了,沒有謀取重大違法利益,就不采取強制措施。不能只抓人、查封財產,一涉案就送進看守所。”3月4日,全國政協(xié)常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在全國政協(xié)十三屆二次會議小組討論中說。
針對民營經濟問題,他表示,這幾年檢察機關出臺好幾個文件,指導辦理民營經濟案件如何準確適用法律,一個核心點就是不要隨便抓人,不采取強制措施!昂芏嗨饺私洕际羌易迨降,老板一進去,企業(yè)就麻煩了,機構就癱瘓了!
他舉例稱,在一次調研中,某個省份有幾十個企業(yè)家被抓,企業(yè)停工停產、工人下崗,政府收不到稅。“這個不得了。你們都知道民營經濟在中國改革開放四十年來的貢獻,在國家經濟中的分量!
孫謙同時建議,政協(xié)委員要擴寬參政議政、建言資政的范圍,社科界別有很多經濟、政治、法律各方面專家,對譬如民營經濟發(fā)展等一些理論問題和思想認識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建議。
新京報記者 何強 編輯 賈文程
校對 陸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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