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凰珠寶違約事件持續(xù)發(fā)酵,深陷其中的金融機構也被置于風口浪尖。面對已經到來及即將到來的兌付壓力,東莞信托與民生信托先后公開發(fā)布情況說明,陳述對于此次糾紛的觀點及立場。
解析擔保方式
民生信托在致投資者的說明函中表示,“金凰相關項目的成立、運作、管理各環(huán)節(jié),我司均依法合規(guī)履行受托人職責,嚴格遵守信托文件約定,為實現(xiàn)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我司承辦金凰項目的初衷,在于積極響應國家政策,服務支持實體經濟,為融資方參與湖北省國有企業(yè)改革以及氫燃料電池研發(fā)制造提供資金支持。
相關信托計劃采取了‘保險公司承保+實物黃金質押’的核心擔保措施,由保險公司出具條款嚴密的保險單,我司作為受托人,為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特別約定:標的黃金的質量和重量由保險人承保,在受益人需要處置標的黃金時,保險人有義務對受益人予以配合,保險人交付給受益人的標的黃金應經過雙方認可的具有黃金鑒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抽樣檢測)。如質量和重量不符合保險單約定,即視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由保險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作為保險人主持了質押黃金交付的全過程,包括但不限于質押黃金的出庫、檢測、運輸、清點、封存過程。目前保險公司承保的質押黃金封存于銀行保管箱。”
東莞信托亦在致投資者的一封信中稱,東莞信托承辦金凰項目的初衷,在于響應國家政策,服務實體經濟,主要為金凰并購三環(huán)集團(300408,股吧),支持湖北地方國企改制提供信托融資,采用了股權質押、黃金質押等多種擔保方式,并由保險公司出具黃金質押物保單。信托計劃成立、運行、管理各環(huán)節(jié),東莞信托均依法合規(guī)履行受托人的職責,嚴格遵守信托文件約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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