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吳榮奎)8月27日,杭州江干區(qū)法院開庭審理并宣判,被告人高某和張某犯有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和1年2個月。兩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截至今年4月8日,兩人指使工作室成員解封3315個詐騙微信賬號,涉及詐騙案件300多起。兩人均系在校大學生,原本要在今年畢業(yè)。江干區(qū)檢察院介紹,這起“微信解封”入罪案系全國首例。
被告人高某接受審判。
江干區(qū)檢察院介紹,高某在校期間通過幫助他人解封微信賬號兼職賺錢。2019年11月,高某成立 工作室,在明知他人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伙同女友張某,指使工作室成員以“預加好友”和“人臉解封”等方式,多次為詐騙犯罪嫌疑人提供微信賬戶解封幫助。幫助他人解封微信賬號,即微信號因違規(guī)行為被封停后,邀請微信好友幫助認證從而解封。
截至2020年4月8日,高某的工作室相繼解封3315個詐騙微信賬號,涉及詐騙案件300多個。其中立案的12起詐騙案件,被害人被騙總金額高達96萬余元。
江干區(qū)檢察院稱,高某、張某均系在校大學生,原本要在今年畢業(yè),在學業(yè)上算是好學生。特別是張某,如果沒有走錯這一步,她將成為一名教師。
被告人張某接受審判。
“我如父母的期待考上了一本,成為一名國家免費師范生,畢業(yè)后將成為一名老師!睆埬吃谕彆r稱,自己出生在農(nóng)村,家庭條件不太好,父母對她的期待很大,但如今自己的工作沒有了,父母還會為此支付教育部門近10萬元違約金。“這個代價太大了,我自愿認罪認罰,會記住這次的教訓。”
法院經(jīng)審理認定,高某、張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wǎng)絡實施犯罪,仍共同為其犯罪提供技術支持等幫助,情節(jié)嚴重,兩人行為均已構(gòu)成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最終,法院判處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1年2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被告人高某、張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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