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1月9日舉行新聞發(fā)布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qū)的意見》由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會審議通過,今天發(fā)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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