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授權擅自使用明星的姓名、肖像權進行商業(yè)宣傳,被發(fā)現后還“拒不整改”?日前,明星胡歌就遇上這樣一檔子事……
這家擅自使用其肖像的企業(yè)還是一家女士內衣品牌,名為“香蜜閨秀”,對此,唐人影視、橘貓持明及胡歌委托律師,就內衣品牌“香蜜閨秀”侵權一事發(fā)表聲明,向該企業(yè)發(fā)送了律師函,該企業(yè)也正常接收且公司人員表示已配合將宣傳物料下架,但經調查發(fā)現,其侵權行為至今尚末停止,各實體店鋪仍在使用胡歌先生的姓名、肖像進行商業(yè)宣傳。
對此,要求香蜜閨秀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向胡歌公開道歉,同時胡歌方也就此事向侵權方正式提起訴訟。
胡歌狀告內衣品牌“香蜜閨秀”
1月28日,微博認證信息為“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律師”的@楊曙光律師 通過微博發(fā)文稱,受唐人影視、橘貓持明及胡歌委托,特就香蜜閨秀集團未經授權擅自使用胡歌的姓名、肖像進行商業(yè)宣傳的相關事宜,發(fā)表聲明:
香蜜閨秀集團在未經委托人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使用胡歌的姓名、肖像宣傳其旗下的“香蜜閨秀GOSO”品牌服飾,將胡歌的肖像印刷在海報及產品外包裝上,并標注“胡歌聯合宣發(fā)款”、“胡歌攜手助力”、“胡歌明星聯合傾情推薦”、“胡歌攜手香蜜閨秀聯合宣發(fā)“等文字誤導公眾認為胡歌代言其“香蜜閨秀GOSO”品牌,嚴重侵犯了胡歌的合法權益。
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走訪各地多家香蜜閨秀實體店,發(fā)現線下實體店鋪均存在侵權行為,且使用圖片統一、宣傳物料統一、產品包裝統一,物料及設計圖稿均系香蜜閨秀集團統一提供。
為了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已向香蜜閨秀集團發(fā)送了律師函,香蜜閨秀集團己正常簽收。2020年12月27日,香蜜閨秀集團人員溝通表示已配合將宣傳物料下架,但經本所律師近日調查發(fā)現,其侵權行為至今尚末停止,各實體店鋪仍在使用胡歌先生的姓名、肖像進行商業(yè)宣傳。
律師還鄭重聲明:
1、委托人未曾與香蜜閨秀集團建立任何商業(yè)合作關系,相關主體的使用行為系惡意侵權,請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向胡歌公開道歉;
2、本律所己根據委托人的委托進行了證據保全,并已向法院就香蜜閨秀集團的侵權行為正式提起了訴訟;
3、敬請廣大消費者提高警惕,避免被不良商家的虛假宣傳所誤導,從而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創(chuàng)始人曾是都市麗人市場部負責人
公司2019年完成1億元A輪融資
據楊曙光律師聲明顯示,香蜜閨秀品牌侵權胡歌姓名、肖像權的主要是兩家主體公司,深圳市香蜜閨秀服飾有限公司以及廣東香蜜閨秀科技有限公司。
啟信寶顯示,該兩家公司法人代表均為袁奇宇,其中,袁奇宇持有深圳市香蜜閨秀服飾有限公司股份超60%,持有廣東香蜜閨秀科技有限公司50.83%的股份。
啟信寶截圖
啟信寶信息顯示,袁奇宇為香蜜閨秀創(chuàng)始人兼CEO,擁有十多年快消行業(yè)經驗,包括八年寶潔市場部工作經驗,曾任內衣品牌都市麗人市場部負責人。公司成立于2014年,專營女性貼身內衣及美體護理產品。另據其官網顯示,至2019年,該品牌線下門店已近2000家,且當年獲得首輪資本融資,據啟信寶顯示,融資金額為1億元人民幣,投資方為險峰旗云基金。
啟信寶截圖
公司官網截圖
針對侵權胡歌姓名權、肖像權一事,香蜜閨秀方面暫未回應,而胡歌方則表示:對于一切侵犯胡歌先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我們絕不姑息,并將通過法律途徑追責到底。
值得注意的是,在胡歌被侵權事件前不久,明星趙麗穎剛剛因一起侵權案獲得勝訴賠償。據媒體報道,經營者合江公司在某電商平臺上經營的名為“marteklifes旗艦店”的店鋪中,擅自使用演員趙麗穎的形象、姓名用于馬泰克品牌的洗衣液等產品的廣告宣傳中。
案件最終裁判結果為,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被告上海合江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在某電商店鋪“marteklifes旗艦店”店鋪首頁顯著位置均連續(xù)三天刊登聲明向原告趙麗穎賠禮道歉;賠償原告趙麗穎經濟損失28萬元等。
微博視頻截圖
編輯|王曉波 何小桃 肖勇 杜波
校對|孫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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