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日本政府正式宣布,決定向海洋排放福島第一核電站含有對海洋環(huán)境有害的核廢水。
根據(jù)一些專家預(yù)測,從排放之日起57天內(nèi),放射性物質(zhì)就將擴散至太平洋(601099,股吧)大半?yún)^(qū)域,整個太平洋沿岸的地區(qū)都將受到核廢水污染的影響。
這項決定也迅速遭到了全球各國的質(zhì)疑,甚至許多日本群眾都在游街抗議,有當?shù)孛癖姳硎荆骸皷|京電力公司說沒地放儲水罐的理由是騙人的,他們只是不想為一個沒用的核電站再花錢了吧!”
據(jù)悉,核廢水的處理主要有5種方式,除了排入大海之外,還有蒸汽釋放、氫氣釋放、地下掩埋、巖石圈注射等4種手段。
但福島核電站的所屬公司日本東京電力表示,考慮到法規(guī)、技術(shù)及時間等因素之后,排入大海、蒸汽釋放兩種方式是可行的,而排入大海的選擇在時間上、成本上最劃算,只需要91個月時間、花費34億日元(約2億元人民幣)即可。
簡單來說,東京電力是為了節(jié)省自身開支,從而選擇將核廢水排入大海,對于其他國家的人類健康安全完全不管不顧。
有專家表示,發(fā)生過事故的日本福島一號核電站內(nèi)的水,即使經(jīng)過仔細清洗被排到海洋中,仍可能導(dǎo)致放射性同位素留存在包括魚類等海洋生物體內(nèi),繼而在人體內(nèi)積累,超過一定劑量時就會對人體產(chǎn)生危害,比如“三致”(致癌、致畸形、致突變),劑量更大的話會直接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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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島#核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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