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持續(xù)深化,國務院再放大招。7月2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此次會議出臺一攬子新規(guī),來破除不符合科研規(guī)律的經費管理規(guī)定,給予科研人員更大經費管理自主權,以更好激勵科研人員潛心鉆研。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對第一財經稱,此次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新規(guī)非常接地氣,解決科研人員激勵問題,讓科研人員心無旁騖做好科研工作。這些規(guī)定尊重科研規(guī)律,也是財政治理現(xiàn)代化的一個表現(xiàn),將大大釋放科研創(chuàng)新活力,促進創(chuàng)新發(fā)展。
此次會議在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方面,共推出六大舉措。
一是簡化預算編制,將預算科目從9個以上精簡為3個。將設備費等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對基礎研究類和人才類項目推行經費包干制。
近些年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不斷改革完善,目的在于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而主要抓手就是給予科研人員更大經費管理自主權。
早在2016年,中辦、國辦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中, 就簡化了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合并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科目。此次則進一步將預算科目簡化至3個。
二是加大科研人員激勵,提高科研項目間接費用比例,科研項目經費中用于“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對數(shù)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可提高到60%?蒲袉挝豢蓪㈤g接費用全部用于績效支出。擴大勞務費開支范圍,由單位繳納的項目聘用人員社保補助、住房公積金等納入勞務費列支。
科研項目資金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直接費用一般包括設備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勞務費等;間接費用主要用于項目承擔單位的成本耗費和對科研人員的績效激勵。
此前中國科研項目間接費用與美國等國家相比比例偏低。2016年上述《意見》提高間接費用比重,加大績效激勵力度。而此次國務院進一步提高科研項目間接費用比例。
上海財經大學鄧淑蓮教授對第一財經稱,科研項目經費用于“人”的費用比例提高至50%甚至60%是一大亮點,這樣給科研單位比較大的科研經費報銷使用自主權,更好地激勵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
中央財經大學預算管理研究所所長李燕稱,科研項目經費中明確用于“人”的經費可以達50%以上,可以減少科研人員為報銷四處找票而增加的財務風險,特別是對于承擔社科類主要靠智力投入的科研項目具有重要意義。
上述會議還提出,科技成果轉化現(xiàn)金獎勵不受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不作為核定下一年度績效工資基數(shù)。
三是加快項目經費撥付進度,項目任務書簽訂后30日內,要將經費撥付至承擔單位。項目完成后,結余資金留歸承擔單位使用,用于科研直接支出。從科研經費中列支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不納入“三公”經費范圍。
目前部分科研項目存在經費撥付速度慢等問題,這影響了科研活動開展和經費使用效益。而此次國務院加快經費撥付進度,則有利于解決這一問題。
四是創(chuàng)新財政科研經費支持方式。按照國家確定的重點和范圍,由領銜科學家自主確定研究課題、科研團隊和經費使用。支持新型研發(fā)機構實行“預算+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除特殊規(guī)定外,財政資金支持產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識產權由新型研發(fā)機構依法取得、自主決定轉化及推廣應用。
專家認為,這與以往科技部門“自上而下”部署研究課題不同,上述科研經費支持方式的創(chuàng)新,其實就是將科研經費主導權真正交給了科研人員,更符合科研規(guī)律,激勵創(chuàng)新。
五是科研項目由相關方面配備科研財務助理,提供預算編制、報銷等專業(yè)化服務,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相關人力成本費用可通過項目經費等渠道解決。
李燕認為,明確配備科研財務助理則有利于減輕科研人員的相關事務性負擔,激發(fā)他們的科研熱情,將更多精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去。
六是改進科研經費監(jiān)管。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依法依規(guī)開展審計監(jiān)督。
專家認為,在科研經費放權的同時,也應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嚴肅查處違法違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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