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從廣義的嬰幼兒養(yǎng)育費用來看,65.1%的家長反映在2000~6000(含6000)元。 ]
為了鼓勵生育,政府計劃推出一項新的個人所得稅(下稱“個稅”)優(yōu)惠政策。
在近期公開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yōu)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的決定》(下稱《決定》)中,一大核心內容是降低生育、養(yǎng)育、教育成本。其中一項關鍵舉措是,結合下一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研究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這意味著個稅第七項嬰幼兒照護費用專項附加扣除將問世,符合條件的父母將可以少交一筆個稅。第一財經(jīng)記者采訪多位財稅專家,以更好地理解這項政策可能的走向和要點。
要點一:照護費用定義十分關鍵
2019年實施的新預算法,考慮到收入相同的個人,家庭支出負擔輕重不一。因此出于公平考慮,當年推出了子女教育、養(yǎng)老、住房、大病醫(yī)療等6項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符合條件的個人可以少交一筆可觀的個稅,減輕個人負擔。
這一次,為了降低養(yǎng)育成本,中央提出研究推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這也將是中國第七項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上述政策范圍其實很清楚,即針對的是0~3歲嬰幼兒家庭,但值得注意的是這項費用扣除定為“照護費用”,如何定義這項費用范圍十分關鍵,因為它將涉及具體扣除標準的設定。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訴第一財經(jīng),從狹義字面上理解,照護費用是指嬰幼兒照料護理的人工費用。廣義上則可以理解為包括照護、吃喝住用等整個嬰幼兒養(yǎng)育費用。“我認為照護費用是廣義上的養(yǎng)育費用概念。”
“我理解嬰幼兒照護費用應該是指照看孩子人工成本等費用,應該不包括孩子養(yǎng)育費用!敝袊斦䦟W會副秘書長馮俏彬說。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認為,嬰幼兒照護費用專項扣除的目的是降低養(yǎng)育成本,可能包括3歲以下嬰幼兒的各種照護、養(yǎng)育支出,有利于降低育齡青年的個稅負擔,激勵生育積極性,推動“三孩政策”落地生根,釋放人口紅利。
要點二:采取定額扣除,額度需要綜合考慮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國家設定一個統(tǒng)一的定額扣除標準,適用于所有人,比如現(xiàn)行的子女教育、養(yǎng)老等5項都是采取定額扣除。另一種是限額內的根據(jù)個人實際支出費用來據(jù)實扣除,比如大病醫(yī)療就是在8萬元以內采取據(jù)實扣除。
那么嬰幼兒照護費用扣除會采取哪種扣除方式?所有接受采訪的財稅專家都認為會采取定額扣除。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jīng)戰(zhàn)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對第一財經(jīng)稱,嬰幼兒照護費用應該會采取定額標準來扣除。
馮俏彬認為,目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基本都是按照定額扣除來設計,嬰幼兒照護費用扣除標準也會如此,不會采取據(jù)實扣除。
李旭紅表示,嬰幼兒照護費用的扣除可能會考慮參照定額扣除的方式,一方面定額扣除方式簡便快捷,便于征管,在新政落地之初有助于降低風險;另一方面3歲以下嬰幼兒大多還是家庭照料,花銷龐多且復雜,全部據(jù)實計算扣除的難度和成本都很高,費用難以量化。
對父母來說,嬰幼兒定額扣除標準越高,自己享受的優(yōu)惠越多。但政策設計者則需要統(tǒng)籌考慮照護費用支出情況、財政可承受能力、個稅公平性等因素。
目前嬰幼兒家庭照護費用標準不一,但普遍來說負擔較重。
去年11月,浙江省統(tǒng)計局發(fā)布了《浙江省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fā)展情況調研報告》(下稱《報告》),調研的超過八成以上托育機構收費在2000元以內。如果從廣義的嬰幼兒養(yǎng)育費用來看,65.1%的家長反映在2000~6000(含6000)元。
李旭紅表示,在嬰幼兒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額度設定方面,考慮我國的現(xiàn)實情況是中低收入育齡群體占比較高,因此應該更多考慮降低中低收入家庭的稅收負擔。另外,由于托管機構的地區(qū)收費差異,隨著政策設計的不斷完善,可以考慮根據(jù)區(qū)域經(jīng)濟條件設定差異化的扣除標準。
施正文預計,嬰幼兒照護費用扣除標準設計,不僅要考慮到客觀費用支出情況,還要考慮財政可承受能力。這項制度一開始推行的話,額度不會設得太高,可能在每人1000元/月左右,不會超過2000元。但未來可以根據(jù)生活水平變化,適度提高這項扣除標準。
從現(xiàn)行的5項個稅扣除標準來看,贍養(yǎng)老人定額扣除標準最高,為2000元/月。子女教育扣除標準為1000元/月。
嬰幼兒照護費用扣除標準是否會考慮到不同城市支出差異,設定不同標準也值得關注。
馮俏彬認為,嬰幼兒照護費用扣除標準考慮不同區(qū)域差異,設定不同標準,還比較難操作。但是可能對不同城市規(guī)模設定不同扣除標準。
施正文表示,由于不同城市照護嬰幼兒成本不一樣,因此設定不同扣除標準更加合理。不過從稅收公平性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考慮,不同城市的嬰幼兒照護費用扣除標準應該不能有太大差異,這也有利于防止逃漏稅。
楊志勇認為,嬰幼兒照護費用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設計,應該在照護方面厘清政府和家庭責任后再來設計。個稅優(yōu)惠政策只是助力,政府盡可能幫助減輕納稅人負擔,但不可能代替家庭養(yǎng)育孩子。
要點三:政策出臺需要修改個稅法,最快納稅人今年可享受優(yōu)惠
施正文表示,按照稅收法定原則,需要修改個稅法,增加一項嬰幼兒照護費用專項附加扣除。然后國務院會制定具體扣除條件標準等。估計個稅法修訂會在近一兩年提上日程。
在近期國新辦舉行的優(yōu)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新聞發(fā)布會上,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副主任于學軍表示,相關部門還會根據(jù)《決定》的總體要求,出臺一系列的實施措施。相關配套支持措施,目前已經(jīng)作了初步分工,相關部門正在制定相關方案和實施措施,后續(xù)會陸續(xù)推出,確保優(yōu)化生育政策能夠取得積極的效果。
馮俏彬預計,嬰幼兒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出臺時間應該不會太遲,可能在下半年,或者說在明年的個稅匯算清繳時,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就可以享受。
當然,真正能享受嬰幼兒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除了有0~3歲的子女,還得收入達到一定水平。李旭紅表示,一方面,對于收入沒有達到起征點(5000元/月)的群體來說,無需繳納個稅,沒有個稅負擔,因此并不涉及扣除的問題。另一方面,可以在政策設計中從家庭角度出發(fā),父母雙方可以由一方扣除,也可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從而擴大政策受益范圍。
當然,個稅優(yōu)惠政策有它的局限性,在鼓勵生育一攬子政策方面,其他財政支出可以彌補這一短板。
李旭紅建議,除了鼓勵生育個稅優(yōu)惠政策外,其他稅種也可以考慮給予支持。比如從增值稅角度,考慮對嬰幼兒食品和其他嬰幼兒產品等適用較低的增值稅稅率,從而刺激相關產品的價格下調,減少家庭對嬰幼兒的照護費用。還可以考慮對于普惠性的托育機構建設給予企業(yè)所得稅、房產稅等的優(yōu)惠政策支持等,從而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市場。
施正文建議,未來可以考慮將嬰幼兒照護費用扣除升級為未成年子女養(yǎng)育費用扣除,畢竟3歲以上孩子父母養(yǎng)育成本也比較高。對18歲以下未成年子女給予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體現(xiàn)了政府更大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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