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看看新聞9月12日報道,近日在上海,谷先生微信小程序抽泡泡瑪特盲盒,選擇99元抽一次,沒想到付款時直接跳轉到全包,支付2178元。據悉,和谷先生遭遇類似的消費者還有不少,其中一次性最高消費近萬元。
谷先生稱,小程序上有抽一個和全包,點“1”個的時候要點好多次才會觸發(fā)響應,但點“全包”時,只要有手指的一點點邊緣觸碰到就會立馬跳出來,認為此舉涉嫌誘導消費。
圖片來源:看看新聞
對此,泡泡瑪特方面予以否認。法律界人士認為,如果已經“全包”,即購買了全部款式,就不存在所謂“盲盒”的概念,應等同于普通商品,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
據悉,隨著盲盒市場的火熱,有關于盲盒的消費投訴也不斷增加。
《21世紀經濟報道》6月18日報道,家住廣州的張先生向記者“吐槽”,其購買泡泡瑪特后被發(fā)“空氣快遞”。他更在隨后的溝通中發(fā)現(xiàn),該公司盲盒產品存在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的相關條款。
記者實測發(fā)現(xiàn),不只泡泡瑪特一家,目前市面上盲盒產品均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換貨,且大部分沒有自助退款通道。
圖片來源:新華社
針對質疑,6月18日,泡泡瑪特方面回應記者,稱公司的盲盒商品適用于《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兜底條款中的規(guī)定——“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此外,消費者在購買盲盒商品時,泡泡瑪特會向消費者進行確認。
盲盒這種新商業(yè)模式下的商品,該如何適用于《消費者保護法》?盲盒銷售是否屬于射幸行為?能否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各方仍在探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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