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一條“男子贈與小三財產妻子起訴贈與無效”的詞條登上熱搜。
據(jù)深圳龍華法院官方微信號消息,近日,廣東深圳龍華法院受理出軌丈夫被妻子及第三者相繼訴至法院的三起案件。
前有男子出軌贈房竟發(fā)現(xiàn)孩子非親生,再有妻子起訴索回巨額贈房贈款,F(xiàn)有小三再生一女索要多年撫養(yǎng)費。這么復制的關系還是先捋一捋:
“劇情”第一彈
2020年12月,妻子起訴丈夫、小三和大女兒(小三與某男所生),要求三人返還全部購房款項111萬余元及利息12萬余元等。
2021年1月,雙方在龍華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xié)議,共同約定小三及大女兒將上述款項所購置的房產過戶給妻子。據(jù)此,因丈夫出軌所引發(fā)的第一個民事案件就此了結。
“劇情”第二彈
2021年3月,妻子向龍華法院提起第二起確認合同無效糾紛的民事案件,要求小三及大女兒返還基于丈夫贈與的財產共計人民幣547萬余元及資金占用利息181萬余元等。
2021年8月,法院作出一審民事判決,確認丈夫對小三、大女兒之間的贈與合同無效,并判決上述三人共同向妻子返還款項547萬余元等。后三人均未提起上訴,上述判決目前已生效。妻子已申請該案強制執(zhí)行,該案還在進一步執(zhí)行當中。據(jù)此,因丈夫出軌所引發(fā)的第二個民事案件還在執(zhí)行中。
“劇情”第三彈
2021年6月,小三生下小女兒。同年10月,小三提起一起撫養(yǎng)費糾紛案件,要求“丈夫”一次性向其支付非婚生女(小女兒)的撫養(yǎng)費648萬元,并按實際產生的費用支付教育費、醫(yī)療費等。小三認為小女兒系其與“丈夫”非婚生育的女兒,小女兒尚在幼兒期,急需大量生活費用,其因照顧女兒也無收入來源,理應由“丈夫”承擔上述撫養(yǎng)費用。
目前,法院已依法受理該案,在組織雙方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擬安排2022年2月開庭審理該案。據(jù)此,因“丈夫”出軌所引發(fā)的第三個民事案件訴訟仍在繼續(xù)當中。
“劇情”回顧
“劇情”簡介
妻子與丈夫已登記結婚三十余年。
2010年,丈夫結識小三,一段時間交往后,瞞著妻子偷偷發(fā)展成情人關系。
2012年4月,小三生下一女兒,并登記在小三名下。后來,小三以撫養(yǎng)兩人親生女兒為由,不斷向丈夫索取錢財。
2018年4月,丈夫豪擲111萬余元,全款給小三購買位于湖南的一套商品房,并登記在小三名下。
2020年9月,丈夫與該女兒做親子鑒定,結果發(fā)現(xiàn):女兒并非自己親生的!。
妻子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確認丈夫贈與行為無效,并要求小三及其女兒全額返還購房款等。
妻子合法權益最終得以保障
法院經審查后認為,妻子與丈夫經登記后已形成合法的婚姻關系,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大額的夫妻共同財產。
丈夫基于其與小三的不正當男女關系,擅自將大額夫妻共同財產無償贈與給小三,而小三在明知丈夫具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仍與之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并接受贈與,兩人行為均已嚴重損害妻子的財產權益,違背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符合我國社會努力倡導的誠信相待、友善共處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精神,有悖于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應受到否定的法律評價。
鑒于本案涉及婚姻家庭及個人隱私,還涉及一名年僅八歲的無辜孩童,為盡量降低對當事人造成的消極影響,承辦法官及法官助理一邊耐心傾聽雙方意見,化解對抗情緒,一邊盡職做好法律釋明工作,引導雙方在法律框架內和平解決問題。
功夫不負有心人,最后雙方當庭簽訂了調解協(xié)議,約定小三限期內將涉案款項所購買的房產過戶給妻子等,后獲得法院的準許。
法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夫妻應當相互忠實,相互尊重,相互關愛!北景傅耐咨铺幚恚哂幸韵碌湫鸵饬x:
一是在法律層面,有效維護群眾的合法財產權益。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等法律規(guī)定,夫妻共同財產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大額夫妻共同財產作重要處理決定的應征得對方的同意,任何一方都無權單獨處分大額夫妻共同財產。本案中,妻子使用法律武器,通過法律途徑,將其丈夫擅自處置大額的夫妻共同財產追回,依法維護了其合法權益。
二是在道德層面,有效彰顯夫妻相互忠誠的道德義務。夫妻之間原本就應負有互相忠實、相互尊重的道德義務,但在本案中,丈夫與小三發(fā)展婚外情的行為已經違背了夫妻之間相互忠實的公序良俗,理應受到道德譴責。丈夫未經妻子同意擅自將大額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小三,更是違背了夫妻之間相互尊重的道德義務,這種錯上加錯的行為更應受到否定性的道德譴責。
三是在核心價值觀層面,有效倡導誠信相待、友善共處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精神。本案的妥善化解,不僅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剛剛印發(fā)的《關于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有效貫徹落實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要求,還積極發(fā)揮了司法裁判在社會治理中的規(guī)則引領和價值導向作用,具有正面引導社會風氣的典型意義。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