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省公安廳消息,去年以來,山東全省公安機關先后組織開展“昆侖2021”、嚴打制售假藥劣藥犯罪專項攻堅等系列行動,聯(lián)合行政部門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和危害糧食安全違法犯罪專項打擊,靶向定點、精準打擊重點領域、重點市場、重點商品侵權假冒違法犯罪行為。全省共偵破各類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偽劣商品犯罪案件167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801名,搗毀窩點1112個,涉案金額36.68億元。
濟南張某等人侵犯著作權案
2021年初,濟南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侵犯著作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8人,現(xiàn)場查獲盜版書籍30余萬冊。經查,2020年4月以來,張某伙同他人大肆印刷盜版書籍,對外銷售牟利,累計印刷達40余萬冊,涉案金額600余萬元。經法院依法審理,該案犯罪嫌疑人被判處一年半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青島“4.12”假冒注冊商標案
2021年4月,青島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利用海外電商購物平臺銷售假冒品牌服裝、箱包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01人,搗毀假冒商品生產、銷售、倉儲窩點47處,現(xiàn)場查獲假冒品牌服裝、箱包7.7萬件,商標標識、包裝袋等包材34萬余件。經查,2019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呂某等人大肆生產假冒品牌服裝、箱包,通過批發(fā)商層層加價轉售,由王某等零售商在互聯(lián)網上銷售,涉案金額3億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淄博“9.01”侵犯著作權案
2021年初,淄博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侵犯著作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8人,搗毀非法印刷窩點6處,打掉非法銷售盜版書團伙4個,查獲各類盜版書籍200余萬冊。經查,2019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岳某等人組織多個印務公司及非法印刷窩點,大肆印刷盜版中小學教材、教輔書籍、中外文學名著等對外銷售牟利,涉案金額5000余萬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棗莊“4.21”假冒注冊商標案
2021年4月,棗莊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制售假冒品牌運動服飾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0人,搗毀假冒商品生產、銷售、倉儲窩點20處,打掉犯罪團伙7個,查獲假冒品牌服飾60余萬件、商標標識及輔料250萬余件,繳獲生產設備及作案工具一宗。經查,2019年以來,周某、侯某某組織工人大肆生產假冒知名品牌運動服飾,對外銷售牟利,涉案金額1億余元。經法院依法審理,該案犯罪嫌疑人被判處八個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濰坊“7.01”制售假冒品牌汽車配件案
2021年7月,濰坊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制售假冒品牌汽車配件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4人,打掉生產、銷售窩點21處,查獲假冒品牌配件2000余件、激光打標機以及半成品一宗。經查,2015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大量低價購進無標識汽車配件、空白銘牌以及包裝盒、說明書,組織人員生產假冒品牌汽車配件,對外銷售牟利,涉案金額5000余萬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濟寧沈某某等人制售假冒品牌美縫劑案
2021年初,濟寧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制售假冒品牌美縫劑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人,搗毀制假售假窩點1處,現(xiàn)場查獲假冒品牌美縫劑4000余組。經查,202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張某租賃民房,購買原材料、生產設備,組織人員非法生產假冒品牌美縫劑,對外銷售牟利。經法院依法審理,該案犯罪嫌疑人被判處一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臨沂何某某制售假冒品牌地暖管案
2021年7月,臨沂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制售假冒品牌地暖管案,抓獲犯罪嫌疑人6人,搗毀生產、銷售窩點3處,查獲假冒品牌地暖管、水管40余萬米,共計5000余件。經查,2019年以來,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等人租賃廠房,組織人員生產假冒品牌地暖管、水管,利用實體門店為幌子,在網絡平臺注冊多個網店進行銷售牟利,涉案金額1100余萬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濱州潘某某等人制售假冒品牌箱包案
2021年5月,濱州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制售假冒品牌箱包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4人,搗毀生產、銷售窩點5處,現(xiàn)場查扣假冒品牌箱包700余個,半成品、印模模板及五金件一宗。經查,2016年以來,潘某某等人設立加工工廠,組織人員生產假冒品牌箱包,通過網絡平臺對外銷售,涉案金額1億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菏澤劉某某等人制售假冒品牌交換機案
2021年初,菏澤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制售假冒品牌交換機系列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53人,搗毀生產、銷售、倉儲窩點10處,現(xiàn)場查獲假冒品牌交換機成品、半成品4600余臺,各類包裝、標簽、配件等一宗。經查,2017年以來,劉某某等人通過翻新、更換外殼、更改序列號等手段,組織生產假冒品牌交換機,通過互聯(lián)網對外銷售,涉案金額1億余元。經法院依法審理,該案犯罪嫌疑人被判處一年兩個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煙臺“11.24”假冒注冊商標案
2021年5月,煙臺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0人,搗毀制假窩點7處,查獲假冒品牌葡萄酒4000余箱、標識4萬余套、包材2000余件。經查,2018年以來,犯罪嫌疑人黃某某購進印有假冒品牌商標的軟木塞、蠟片等,組織人員生產假冒品牌葡萄酒,通過網絡電商平臺以及實體店對外銷售,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經法院依法審理,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
山東省公安廳強調,防范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企業(yè)要進一步增強對商標權的保護意識,及時依法依規(guī)注冊,在經營過程中避免超范圍使用。生產企業(yè)收到代加工合同后,應及時要求委托方提供商標合法證明及授權文件等,避免引發(fā)侵權糾紛。同時,要高度重視保護企業(yè)的商業(yè)秘密,通過建立保密制度、簽訂保密協(xié)議、強化保密教育、采取技術防范等手段,穿好商業(yè)秘密“防護服”,拉好核心技術“警戒線”,防患于未然。
山東省公安廳提醒,群眾購買商品時要認清商標及相關注冊信息,注意商品外包裝,印刷是否清晰,色調是否純正,批準文號是否規(guī)范。盡量通過商場、超市、網絡官方旗艦店等正規(guī)渠道購買商品,通過直播渠道購買商品時,避免因從眾、撿漏、一味貪圖“便宜”,導致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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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楊順興
審核 | 劉回春
出版 | 劉大平
來源 | 山東省公安廳
電話 | 010-8464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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