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江津,做水果生意的黃先生將3萬元貨款誤轉給一位新客戶。對方領錢后,迅速把黃先生拉黑。黃先生稱,對方是20來歲的小伙子,前幾天來買過水果,如今對方微信頭像,昵稱、微信號都改了,無法聯(lián)系。
律師建議,黃先生可向警方報案,協(xié)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走司法訴訟。
對于上述問題,有律師博主也是給出了自己的看法,微信頭像和昵稱一直就是可以隨便改的,綁定的手機號也可以改,之前要確定一個微信用戶的身份使用的是用戶名。連微信的用戶名也能改了,那發(fā)生這種爭端時,訴訟主體如何確定呢?
自己嘗試了一下微信的轉賬功能。給之前互相轉賬過的小伙伴,5萬也不需要驗證姓名。
給之前沒有轉過賬的小伙伴,但聊天時間很長的,5萬也不需要驗證姓名。
給之前沒有轉過賬,加了之后長期也不說話的人,5萬有的需要驗證姓名,有的不需要驗證姓名。
給剛加了沒幾天也沒有轉過賬的人,5萬需要驗證姓名。
所以他合理懷疑微信的大數(shù)據(jù)安全機制,是如果兩個人之前發(fā)生過轉賬記錄,那么就不用再驗證了。如果沒有發(fā)生過轉賬記錄,但收款方經(jīng)常收到轉賬被別人驗證過了,也就不用再驗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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