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警方通報一女子在公廁被人毆打。針對有不少網(wǎng)友猜測該女子為什么被打,20日當事女子發(fā)表回應稱:“并沒有衣著暴露,出事當天穿的是高領的毛線連衣裙,到膝蓋,還穿了肉色的打底褲;并不認識涉事男子,事發(fā)后周圍有人說該男子已在門口轉(zhuǎn)了好幾天,他的父母在我出事之后直到現(xiàn)在一句道歉都沒有。”通報顯示,被害女子徐某所受傷勢為輕傷二級以上。那么輕傷二級有多重↓↓
律師表示,根據(jù)《人體損害程度鑒定標準》,輕傷并不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犯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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