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法院刊登廣州戀香花語個人護理用品有限公司、上海菲秀商貿有限公司和廣州市邦妮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向胡歌致歉的聲明。
聲明顯示,三公司未經胡歌授權,擅自于2022年1月起至2024年8月期間,為宣傳、銷售產品,在產品外包裝、宣傳圖片及包裝袋均侵權使用了胡歌的肖像和姓名。上述公司對于侵權行為表示誠摯道歉,已將全部侵權含有胡歌肖像和姓名的產品、物料全部下架、銷毀。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上述三家公司已因此案被強制執(zhí)行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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