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沒有工作經驗,實習生在公司實習期間待遇和正職員工不同,但如果薪資太低的話,除了很難招人之外,還可能被網友“群起而攻之”。
據報道,6月14日,廣西南寧,一網友爆料稱,一造價咨詢公司招安裝預算崗位實習生,要求在校成績優(yōu)異,工資每月300元,遭求職者短信留言怒罵:狗都不干的活。
還有其他網友在與該公司招聘者溝通中,詢問這份實習工資是不是少打了個0,結果被對方回復:你見過招實習給3000的嗎?這幾年造價行情不好,覺得不合適就不用問了。
此事引起網友熱議,網友紛紛發(fā)表自己評論:“這不叫工資,窩囊費都算不上!”、“一天賺10塊?能干嘛”、“這種就是雜事太多,招廉價勞動力來干一會的,逼自己在實習期就退。然后他又繼續(xù)招,周而復始,免費勞動力就來了”。
不過,該公司的實習工資雖然不多,但卻并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實習管理暫行辦法》,實習生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對于實習期限的規(guī)定并不明確。
因此,雖然該公司的做法可能不太合理,但并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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